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洈水国家湿地公园共建湿地及湖泊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框架协议在松滋法院签订
2022-06-02 19:34:2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6月1日,武汉海事法院会同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松滋市人民法院共同举行“共建湿地及湖泊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童鹏程,松滋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勇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前,参加活动人员实地察看了洈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并召开共建湿地及湖泊司法保护修复座谈会。
  
  会上,武汉海事法院裴缜副院长针对湿地及湖泊司法保护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推动协议贯彻落实。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进一步推动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二是加强交流,建立联动格局。合作各方要加强交流,增进了解,推动信息互通与资源共享,织密保护和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法治防线。三是注重实效,高标准培育合作成果。以签订框架协议为契机,合力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合作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合作机制。
  

  会后,武汉海事法院宜昌法庭副庭长熊文波、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童鹏程、松滋法院洈水法庭庭长田井波共同签订框架协议。三家单位共同举行了揭牌仪式。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新阶段。此次共建湿地司法保护框架协议的签订是三家法院共同打造的法治生态保护平台,对于维护长江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周姚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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