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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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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 提升社矫监管效果 荆州区检察院开展“端午”节前社区矫正违规重点对象公开训诫
2022-06-02 19:09:2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5月31日,正值端午节来临之际,荆州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弥市司法所社矫重点严管人员鄢某某不假外出。为切实起到警示效果,提升社区矫正监督水平,相关部门联合对鄢某某进行了公开训诫和法制教育。
  
  鄢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2年4月25日被荆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于2022年5月10日入矫。鄢某某患有聋哑残疾,文化水平很低,入矫后沟通、监管困难,被列为社矫严管对象。
  
  据了解,2022年5月22日至24日,鄢某某不假外出,前往黄石参加聚会,并发布朋友圈,被社矫工作人员发现。检察官获知情况后,针对鄢某某的实际情况,为防止其再次脱管,联合区社矫局、区法院、弥市镇司法所、村委会对鄢某某进行公开训诫和法制教育,当面送达训诫决定书,由聘请的手语老师告知鄢某某社矫人员外出程序、社矫法规定的不假外出法律后果、以及本次其被训诫处分的情况。
  
  手语老师对鄢某某语重心长地说:“今天检察官、法官们都来了,大家都很关心你,这么多人过来对你进行教育,你一定要听司法所社矫工作人员的话。”鄢某某不好意思地用手语表示:“我以后会经过社矫干部批准再外出”。
  
  据悉,下一步,荆州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做好风险防范,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提升个性化管理水平,彰显刑事执行过程中的人性关怀,让社矫对象既体会到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的力度,也感受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温度。
  
  (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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