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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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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暴怎么办?法律是最有力的武器!——麻城市法院发出2022年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2-05-11 13:26:3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家暴不是家务事,它是违法行为!遭遇家暴千万别忍气吞声,一定要勇敢说“不”!5月9日,麻城市法院三河口法庭发出2022年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五一”假前,面对丈夫的暴力殴打和威胁恐吓,不堪忍受的熊某来到麻城市法院寻求法律保护,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在了解到案件情况立案后,积极引导熊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三河口法庭庭长王强受理该案后,立即前往熊某居住地了解情况,核实案情。熊某诉称,丈夫苗某在外赌博欠下大量债务,自从与丈夫苗某结婚以来,丈夫对其非打即骂,多次家暴,派出所曾出警制止。苗某对村委会干部和派出所民警的规劝及批评教育置若罔闻,不思悔改。熊某担心再次遭到家暴,外出租房分居躲避丈夫苗某。苗某仍多次到其租处滋扰,甚至威胁、恐吓。
  经现场询问当事人,向派出所、村委会等相关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后,证实了其丈夫苗某实施的多次家暴行为,法庭认为苗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熊某的人身安全,熊某的申请符合人身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于48小时内发出(2022)鄂1181民保令1号,并将该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至熊某、苗某及当地村委会、妇联、公安机关等相关组织,要求相关部门组织协助监督该妇女的人身安全。同时,法庭传唤苗某到庭,对其进行了口头训诫,告知其如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针对熊某提起的离婚诉讼,法庭邀请麻城市妇联、村委会干部、双方近亲属多次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该案已调解结案。拿到法院调解书的那一刻,熊某激动地说“非常感谢法院对我的帮助,谢谢法官在我遭受家暴、遭受威胁的时候给我撑腰”!
  法官说法:家暴只有0次和N次的区别,靠忍和幻想对方改变是不可能解决的,如果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勇敢说“不”!家暴受害者可以寻求法院、公安、妇联等组织的帮助,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有些家暴受害者担心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程序复杂,费用无力承担,一直不敢向法院申请。其实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不复杂,只需要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收取诉讼费用。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采取的措施有: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汪建民  李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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