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检察机关,现在油罐搬走了,我们也安心多了!”近日,黄梅县检察院对一起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回头看”,周围的村民纷纷对检察机关保护环境、妥善处理废机油罐行动点赞。
2022年3月28日,一群众举报称黄梅县刘佐乡一炼油厂非法炼油污染环境。接到举报后,黄梅县检察院立即联合县公安局对该加工厂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厂大门已被贴封条,处于停产状态,但厂区大门处空气刺鼻,门口的土地地表被黑色油污覆盖。
随后,该院第四检察部干警经多次走访调查、调取相关证据,查明相关行政机关曾多次到加工厂进行检查,并于2018年对加工厂责令关闭,但对于加工厂用来存储废矿物油(废旧机油)的4个油罐存放不合规的问题未进行监管。废弃油罐未经清洗处理及先期无害化处理,长期处于废弃闲置状态,废弃闲置期间一直露天存放在厂内空地,油罐上面均无东西遮挡,未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及安全措施,部分油罐存在渗漏现象,地面呈现黑色斑迹。
在查看加工厂周围环境时,检察官发现周边除了村民住宅,还有大片农田,并且紧邻长江支流八一港。“如果不及时妥善处理,不仅周边居民存在安全隐患,周围农田及长江水体环境也可能被污染。”检察官的心也悬了起来。
4月7日,黄梅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机关、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刘佐乡人民政府和加工厂法人代表共同召开磋商会议,共商废机油罐处理及土壤修复方案。
会上,该院向相关行政单位介绍了案件情况及需要整改落实的问题,行政单位表示会督促加工厂尽快整改,并会联系有处理资质的公司对油罐进行转移处置。加工厂法人代表现场表示会在7天内按照规定对设备予以拆除转运,对被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
近日,该院在跟踪督促整改时发现,4个废弃油罐已被切割处置转移,厂区空气没有了明显刺鼻的气味,污染土壤也已经按照环保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废置一年的机油罐搬了“家”,悬在检察官心头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