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受疫情阻隔,部分当事人因受疫情封控影响,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活动。鉴于此情况,麻城市法院福田河法庭因“疫”制宜,及时调整司法服务理念,创新办案方式,借助互联网开启“云审”“云调解”模式,实现防疫审判两不误。
借力搭桥,突破信息壁垒。何某诉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起诉的原因是双方就2000多元的摩托车损失不能协商一致。何某自己写起诉状,没有将承保刘某车辆交强险的某武汉保险公司一并起诉,其受损的摩托车也未修理。如果按部就班地进行审理,先要通知保险公司应诉,再根据情况鉴定摩托车损失金额,耗时耗力。承办法官找到保险公司麻城支公司的经理,通过他联系到了武汉保险公司的理赔员,经过沟通协商,一周后,武汉保险公司将2033元赔偿款打到了何某的银行卡里,案结事了。
多元调解,灵活运用信息化手段。麻城某建材公司起诉的三起催收货款案件,被告时某、唐某、余某对拖欠货款金额均无异议,福田河法庭决定争取促成调解结案。调解当天,时某如约而至,很快签订了调解协议。唐某表示工作忙走不开,法庭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促成了调解结案。余某称自己在外地,法庭计划用湖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开庭,但几番尝试之后,余某还是没有登录成功。承办法官建立了微信群,发起视频会议,很快也调解成功。
灵活放款,打通维权最后一公里。南昌某保险公司诉沈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保险公司代理律师人在南昌,正在居家隔离,福田河法庭主持视频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即沈某向南昌某保险公司支付案款21000元,保险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但沈某提出希望案款通过法院过账,而保险公司代理人提出自己受疫情影响,不便前来领款。经协商,承办法官决定通过自己的微信账号为双方转款,并备注清楚款项性质,存档备查,双方很快接受。来某诉陶某赠与合同一案,陶某要分三期向来某支付款项,且时间跨度大,为便于记录,陶某明确要求案款打入法院案款中心。首笔案款已入账后,来某因疫情原因不能来领款,请求法庭代领并转付。法庭负责人蔡波通过与银行工作人员协商,最终为来某代办了领款手续。
“疫情给我们出的一道道难题,就是对我们为民之心和司法能力作风的考验!”法庭负责人蔡波介绍说,下一步,福田河法庭将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改进司法作风,借助信息化手段,突破地域限制,及时化解纷争,确保战“疫”期间每一个司法案件公正高效审理。
(胡正涛 汪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