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的河湖水系是阳新的宝贵资源和财富,更与群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希望你们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思考,用行动守护好这一方水土……”为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有力守护“责任湖”,4月27日,阳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中启认真履行县级湖长工作职责,带领十余名青年干警,前往阳新县南市村开展相关巡湖工作。
该院青年干警依次来到西湾湖、叶家塘和碧湖塘三个责任湖,认真开展捡拾垃圾、杂物等工作。在当地村级湖长的介绍下,干警们详细了解了责任湖水质情况、湖域面积和责任湖的日常管理制度等情况。对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是否存在乱排污水、倾倒垃圾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排查,并就发现的湖边堤坝存在薄弱点、标志牌设置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私自进行投肥养鱼的行为将严重影响水质,必须予以制止并严肃追究责任……”针对巡湖中发现的投肥养鱼行为,曹中启现场要求该村相关负责人严格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日常巡查管理,及时报告异常情况,迅速加强对周边居民的普法宣传和证据留存工作。同时,他要求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充分发挥工作职能,针对发现的情况,迅速组织开展相关情况的调查、取证,切实守护责任湖生态环境。
截至目前,私自投肥养鱼这一行为已经被制止。同时,该院第四检察部已安排专人开展调查取证,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柯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