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联合该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咸宁市检察院派员参加此次活动。
2022年4月,按照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巡回检察工作的要求,咸安区检察院联合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咸安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对全区215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区外出行、住宿、违法犯罪记录等信息进行核查,发现有13名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
为使社区矫正人员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意识,端正矫正态度,明确社区矫正监管红线。在警示教育会上,该院就大数据核查发现的监管漏洞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提出了整改建议并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该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工作人员宣读了对9名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训诫、警告的书面处罚决定,另外2名不假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先后在大会上进行了公开检讨。
该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强调,矫正对象要认清身份,增强在刑意识,更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提高自身思想境界和法律素养,严格服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常怀感恩之心和敬畏之心,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积极改造。
此次教育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充分认识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纪律性、权威性和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同时也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量打下坚实基础,对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佘娟 李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