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新的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慎诉慎押对于顺应人民群众对刑事司法现代化的新期待,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贯彻和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应当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在具体办理案件时,在强制措施的适用上充分体现宽严有度,当宽则宽,当严则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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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检察干警对“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精准理解和正确适用,进一步推动这项政策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落实,近日下午,荆州市检察院“全面、全员、全勤”常态化学习练兵每月一讲课堂上,荆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范苇以“贯彻宽严相济 依法准确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题,为全市检察干警作专题辅导。
范苇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实践历程及现实意义、内涵要求、适用这项政策的几类重点案件、适用原则、全市检察机关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等方面做了具体介绍,并就如何依法能动履职,更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出建议和具体落实举措。
她表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提出,是我国刑事司法理念的重大革新。相对于片面强调刑法惩罚功能、司法强制作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正当性、合理性更为突出,更能够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和普遍理解,更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贯彻执行中,检察机关作为捕诉职能的承担者,是该政策有效施行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充分发挥“司法纽带”作用,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推动该政策的良好运行。
她强调,要强化党建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加快转变理念。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转变“以捕代保”“够罪即捕”的传统执法理念,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健全“讲政治说办案”工作机制,深度参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办优涉市场主体案件。要强化责任能力建设,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围绕最高检确立的“质量建设年”,省院部署的“素能提升年”,多组织开展案例研讨,加大人才培训力度,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培养工匠精神。要深入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有赖于侦诉审一体统筹,分工配合,互相制约,需要各家凝聚共识、协同发力、共同推进。
她要求,要准确把握捕、诉条件,细化工作规范,对于捕、诉、押在“少”、“慎”上进行考量,准确把握逮捕必要性、羁押必要性、追诉必要性。要实现“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充分融合、合理衔接,推动涉案企业合规与依法适用不起诉相结合。要探索创新模式,建立配套机制。各地可着力探索建立逮捕案件移送规则、案件受理机制、保障到案机制,通过深入开展推进“互联网+司法服务”,健全社会支持体系,抓好配套工作保障,夯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落实的基础。要建立适应少捕慎诉慎押的考核机制和容错机制,提升检察官自觉贯彻落实政策的积极性。
荆州市检察院领导及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活动,各基层院干警通过电视电话会形式聆听授课。
(鲁阳 张维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