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罗田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电子手环试点工作推进举措。
会议认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推进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适用电子手环,降低审前羁押率,科学有效管理社区矫正人员,具有时代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会议指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县检察院是适用电子手环工作的监督主体,县公安局是对非羁押措施犯罪嫌疑人适用电子手环的主体,县司法局是对生效判决判处非监禁刑的罪犯适用电子手环的主体。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要立足职能职责,全力协调配合,依法共同推进电子手环工作落地并取得实效。
会议明确,罗田县推进电子手环试点工作分为两个阶段,2022年4月至9月是试用阶段,对电子手环配套功能、适用范围、办案效果和适用过程中流程监管、科技支撑等方面探索优化。2022年10月至12月是推进阶段,总结前期探索成果,制定完善电子手环适用机制,推进电子手环适用工作全面实施。
会议还就电子手环的适用对象、适用办法和协调配合机制进行探讨,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将形成专题会议纪要予以明确。罗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金洲主持会议,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王章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