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煦的春风与潺潺的流水相伴,与远处的青山组成一道美丽的画卷。涂洼山林位于余川镇某村交界处,其土地类型为林地,主要树种为马尾松。2021年3月1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收到村民举报信,强烈反映该村附近不法人员暴力的开采导致涂洼山体山貌遭到严重破坏,昔日的青山变得满目沧桑。
接到群众举报后,2021年4月,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调查,发现涂洼山林地由于长时间被取土、采石,山体已遭到严重破坏,靠近某村的林地被取土面积为4.7亩,靠近某村的林地被取土面积为2.78亩,原林地已被挖成大片空地,空地现场堆积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武穴市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专班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加强夜间巡查,现场抓获非法取土采石当事人陈某某及运土车辆,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同时责令陈某进行补植复绿,栽植一年湿地树苗。
“接下来我们要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行为。同时持续跟踪了解山体生态修复情况,履行好监管职责,助力生态环境修复。”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检察官承诺道。
2022年4月20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山体破坏公益诉讼案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原来裸露的山体上早已种满了小树苗,嫩绿的小树苗挺拔的站着,茁壮的生长。
“我们要始终高度重视,在履职中保护绿水青山。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对自然资源土地、矿山、林业等各个领域都要履好职、尽好责。”武穴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张豪表示。
下一步,武穴市检察院将持续跟踪了解山体生态修复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确保生态修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早日还青山“本色”。
(程汝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