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太感谢了,多亏了法官我才能拿到这笔赔偿款!”近日,石首法院高基庙法庭以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为根本,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司法服务的温度。
2001年,原告张某在被告陈某的肥料厂工作,工作中张某左手小臂被设备弄断,双方当时就赔偿事项达成协议,由陈某支付张某15万元作为赔偿,陈某在支付张某10万元后写下欠条,约定于2015年12月将剩下的5万元全部给付到位。到约定期限后,被告陈某并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欠款,原告张某多次催讨,陈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2021年底,张某再次到陈某家中讨要5万元,并向陈某表示,如果现在没钱支付,就重新写欠条。陈某称那就写一张2万元的欠条。张某以为陈某准备写一张2万元的欠条后再支付自己3万元现金便答应了。但陈某写完欠条后却迟迟不向张某支付3万元现金,张某便再次到陈某家中询问,此时陈某称只愿意支付1万元,多一分都不会再给。张某一气之下诉至石首法院高基庙法庭,请求法院判决陈某支付欠款5万元。
受理案件后,高基庙法庭承办法官认真阅读案卷并了解当事人基本情况发现,该案基本事实清楚,且双方本来是朋友关系,但因此次纠纷导致关系紧张、对簿公堂,认为该案有调解的基础。起初承办法官及干警联系被告沟通时被告极度不配合、言语激烈,通过多次联系,对被告耐心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被告同意配合到法庭进行调解,但见面后双方再次争执不下,案件陷入僵局。法庭干警面对这一情况也未放弃,多次电话联系、到被告家里通过家属做工作,在家人的劝导下,被告这才说出不愿支付欠款的实情,原来被告因生意亏损,现无法支付涉案款项,承办法官及干警见被告态度有所好转,便趁热打铁,向被告讲解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与原告多次沟通,就金额多方协调,双方最终以支付35000元解决纠纷,并当庭履行完毕。
高基庙法庭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强化案件分流和诉前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谭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