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一类案件,在经历亲人逝世的悲痛后,合理处置逝者生前的财产也是必然要面对的问题。情感与金钱的交织,时常会引起矛盾与纠纷,相处几十年的亲人对簿公堂也是常有之事。4月18日,松滋法院洈水法庭就成功调解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
吴某甲(原告)与吴某乙系姐弟关系,其父母相继去世后,留下财产房屋一套。后来吴某乙也于2020年不幸因病去世。吴某甲与吴某乙之女(被告)协商分割该房屋,但被拒绝,原告遂向洈水法庭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共同继承房屋。
洈水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听取他们对于案件的想法和要求,并从亲情与法律的角度为他们分析案件。但因双方分歧过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前,承办法官认为案情尽管并不复杂,但一判了之并不能达到较好的社会效果,为最大限度的维系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关系,便决定进行庭前调解,再次会同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一起面对面沟通,并从法定继承相关法律法规入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不厌其烦地向原、被告讲解继承顺序、分配比例等。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悉心开导双方:“你们是姑侄关系,现在老人已经不在了,被告父亲也因病去世,你们应该多换位思考,多考虑亲情,多互相体谅,以后还是一家人......”。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各自作出让步、放下成见,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家庭是社会组成的最小单元,家事案件的妥善处理,关系到社会基层的稳定。正所谓“分割得了的是财产,分隔不了的是亲情”,本案的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倾心调解,活用多种方式和资源化解矛盾纠纷,力促双方冰释前嫌,真正把实事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周姚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