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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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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检察建议督促解决保外就医复查难
2022-04-19 20:30:2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本院建议咸安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对社矫对象蔡某某、王某某延长提交复查情况的期限,对于需要延长三个月以上的,要逐级向省级社区矫正机构层报审批。”近日,湖北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调整保外就医复查时间”检察听证会,并向该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今年3月18日,湖北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保外就医专项监督检察工作时,发现两名保外就医社矫对象存在因出行不便、生活困难而未及时提交复查资料的情况。
  4月14日,咸安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省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区司法局以及咸宁市检察院院领导参与公开听证暨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宣告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社矫对象蔡某某因疾病导致双眼几乎失明,社矫对象王某某因高位截瘫,两人已基本已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于行动不便无法做到每三个月前往指定医院进行复查,而一年四次检查数千元的费用更是给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该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可以依法对社矫对象蔡某某、王某某调整报告身体情况和提交复查情况的期限。
  三名听证员对上述案件情况进行提问,发表了具体意见,认为社矫对象蔡某某、王某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致同意对两名保外就医对象延长复查期限,并对此次听证活动给予了高度认可。
  随后,承办检察官针对保外就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宣读检察建议书,对建议内容进行释法说理并公开送达。
  当天主持公开听证暨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宣告会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先明表示,法律不仅仅是冷冰冰的条文,在司法实践中要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树立人性化执法理念与责任担当意识,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变管理与被管理“对立”思维为双赢思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和公平正义。
  (佘娟 李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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