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检察委员会工作,提高检察委员会审议质效,根据最高检、省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简称检委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近日,石首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运行规则(试行)》。《规则(试行)》经石首市检察院2022年第八次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
《规则(试行)》从议题的提请、审议,决定的执行、督办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检委办和委员职责、确定上会议题范围,突出检委办对提请议题和汇报材料的会前审核把关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检委会决定事项的跟踪督办,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在司法办案中的决策、监督、指导作用。
据悉,该院注重落实提交检委会讨论的议题标准,严格审查和审批流程。通过进一步规范检委会提请程序,明确提请检委会审议的案件和事项范围,严格落实业务部门提请、检察官联席会讨论、检委办审核、检委会审议及执行反馈等程序要求,确保检委会运行规范有序。
同时,该院加大检委会对重大事项和案件的审议力度,特别是上级交办的案件、关切民生利益的重大涉检涉访案件及与相关办案部门有重大意见分歧的案件。通过厘清检委会和检察官司法责任,强化检委办前置审核机制,优化部门衔接,进一步提高检委会运行质效。
该院还着力推进检委会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适时将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出台的最新司法解释和法学理论前沿问题纳入学习重点,定期对检委会研究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检委会决定执行有力、落实到位。
2022年,该院共召开检委会会议8次,讨论案件12件,讨论事项5件,专题学习2次,检委会规范化、精细化和高效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吴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