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蕲春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联席会,主动邀请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参与,助力我县织密安全生产防线。
会上,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国学从法律监督角度解读了“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通报了全国安全生产事故十大典型案例。随后,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谈了对“八号检察建议”的认识,并就如何落实好建议内容进行表态发言。
“非常庆幸‘八号检察建议’能够及时出台,检察机关的介入将安全生产推到了一个新台阶。我们将结合我县实际,会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落实好‘八号检察建议’内容,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坚持抓早抓小,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共同推进我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该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江一表示。
“我们将落实好四部门印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15条措施,充分利用好‘两法衔接’平台,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及时移送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构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常态化协作机制。”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曾风云表示。
“希望各家单位加强对‘八号检察建议’学习和宣传,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落实举措,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张国学最后总结道。
会后,蕲春县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组成检查组,深入园区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详细了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员工安全培训、危险化学品储存设备安全防护、应急装备配备、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及巡检等情况,听取企业安全防范工作介绍,帮助企业查找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患措施,筑牢安全防线。
(余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