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我多次讨要每天起早贪黑工作的血汗钱,一直没有结果,今天在检察院和法院的帮助下,终于解决了这件让我三年来都牵挂的揪心事!”
姚某和李某在调解结束后,笑容满面地拉着检察官和法官不住地感谢,长满老茧的双手微微颤抖。
案件背景
近日,潜江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受理了一件两名虾工起诉雇主的支持起诉申请。经审查后,潜江市检察院积极与潜江市法院沟通,并送达支持起诉书,以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多元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了姚某、李某诉吴某劳务报酬纠纷,保障两名虾工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时间倒回到2019年,姚某与李某受吴某聘请,为其喂养龙虾。姚某、李某为吴某提供劳务后,经核账,吴某应支付姚某、李某劳务报酬共计1.5万余元。经多次催讨,吴某向姚某、李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了欠付的金额及事实。二人遂向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积极履职
工作人员正在远程调解
经调查核实,检察机关决定支持起诉。承办检察官在与市法院沟通过程中了解到,被告吴某在得知两原告起诉自己后表明自己是与宋某一起合伙承包虾田,欠条里面也载明了姚某、李某为吴某及合伙人宋某喂养龙虾的事实。吴某对两人只起诉自己一人的行为十分不解,拒绝出庭应诉。
为了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检察官积极参与到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中,与承办法官一起和宋某取得联系。在沟通中,宋某对于与吴某合伙的事实予以认可,并承诺将积极与吴某协商,劝其出庭参加诉讼,并积极偿还姚某和李某二人的劳务报酬。
最终,在检法两家协作配合下,原、被告双方对调解方案初步达成一致。由于被告吴某在外地务工,近期内无法返回潜江到庭参加诉讼,检察官与法官一道通过多元调解平台,进行在线视频调解,并当场进行电子送达。
司法为民
小龙虾既是潜江的特色产业品牌,又是潜江的美食名片。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通过检法协作,为“虾工”、“虾农”等弱势群体追索劳务报酬搭建快车道,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检察机关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必然要求和生动实践。潜江市检察院也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工作理念,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身边。
(万应佳 王柳 许雅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