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对《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监督落实,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动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长期跟踪监督,制发检察建议,全力确保了强制报告制度在咸安区全面覆盖落实。
近日,在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的全力推动下,由咸宁市咸安区卫生健康局起草、出台了《咸安区医疗机构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此为全市首次由卫健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规范、落实医疗机构的强制报告义务,并在全区下发执行,彰显了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咸宁市咸安区卫生健康局对维护我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解决医疗机构未落实强制报告义务问题的责任担当和治理决心,标志着落实强制报告义务有了制度性保障,医疗机构“强制报告”实施方案在咸宁市咸安区“落地生根”。
此次深入推动卫健部门强制报告义务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织密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网,扎紧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篱笆,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举措。今后,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谢云龙 郑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