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我们经手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一个个孩子的人生!”这句话牢牢刻在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人员的心里。
近年来,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职能,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救助工作机制,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力度,切实提升办案质效,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检察建议,让强制报告制度深入人心
“好的,基本情况我已经了解了,我现在马上联系心理老师,以最快速度赶到一站式救助中心……”电话这头,沙市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史娅霖快速反应,作出果断回答。
去年中秋假期,史娅霖接到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电话,称沙市区某医院通过强制报告制度报告了一条性侵案件线索,申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该案系一名14岁女孩小文(化名)在其母亲陪同下到沙市区某医院就诊,当日的接诊医生敏锐意识到可能存在性侵害情形,在核实被害人年龄等相关信息之后,按照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告,辖区派出所了解情况后迅速将该线索移交被害人居住地派出所,并报送给区公安分局,随即联合法制部门民警展开调查。
此前,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深入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沙市区检察院结合司法办案经验,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学习落实该项制度。正是基于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使该案能够被及时报告、发现,为第一时间收集、固定关键证据创造了条件。
提前介入,启动“ 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
“好孩子,不要怕,把情况都说出来,我们会帮助你的。”面对眼前柔声细语、温和亲切的检察官,小文紧张的身体慢慢舒展开。
因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性,为了避免对未成年人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沙市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在了解案情后迅速启动提前介入机制,依托社工组织第一时间联系心理老师,迅速赶到位于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中心,一边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一边对小文进行心理辅导。此刻,小文也逐渐放下顾虑情绪,一次性将被性侵事实经过完整讲述出来,有效指证犯罪嫌疑人。
在提前介入环节,未检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沟通配合,迅速展开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同时就案件的证据标准、侦查方向以及关于DNA鉴定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建议,在引导侦查机关和医院保护好被害人隐私的情况下,及时固定关键证据,注意提取生物样本,尽快与嫌疑人进行DNA比对鉴定。
在审查逮捕阶段,未检部门迅速办理,认真听取未成年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意见,依法从严从快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司法救助,让受害女孩获得新生
自受理此案后,未检检察官史娅霖一直对小文特别关注,在案件办结前后,主动与小文及其家属取得联系,并多次到其家中进行走访,对小文进行心理疏导和关怀。在对其家庭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后发现,小文一直在农村生活,父亲常年在外务工,母亲在当地打工,每天早出晚归,夫妻两人平时都疏于照料孩子。除了缺少父母的关爱,小文的家庭条件也比较困难。
同时,小文被性侵后身体和心受到了较大伤害,为使小文能继续安心读书,阳光快乐成长,缓解其家里的生活负担,史娅霖主动与控申部门联系,主动协调申请为小文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帮助她克服心理负担,回归正常生活。
今年2月,在冬雪尚未消融,早春还未来临的时节,天气仍然寒冷,但小文和妈妈心里却是暖暖的。“谢谢检察官,谢谢!是你们的关怀,帮助孩子走出阴霾。今后我们一定会加倍呵护好孩子,不让她再受到伤害。”在收到沙市区检察院发放的司法救助金后,小文的妈妈真诚地向检察官表示感谢。目前,小文也已经逐渐走出阴霾,回归了正常的校园生活。
为了切实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理该案的同时,第一时间联合区教育局、区党员志愿者协会,迅速在辖区内各乡镇小学开展以“女童保护”为主题的一系列身体保护和防性侵专题知识讲座,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史娅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