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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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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后,这起时隔两年的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2022-03-28 11:31:2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阳新县检察院就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件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经参加听证的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和当地村组代表集中讨论后,一致同意对该案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也让一起时隔两年的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2020年3月,因为土地权属纠纷,阳新县龙港镇某村村民之间引发纠纷。随着冲突升级,同一村民小组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刘海、刘文、刘辉(均为化名)对另一小组的刘某文、刘某林进行殴打,造成刘某林、刘某文多处损伤。经鉴定,此次冲突造成刘某林一处轻伤,两处轻微伤,刘某文一处轻伤。三人均涉嫌故意伤害罪。
       2021年12月,案件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陈丽在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开展讯问过程中,及时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经认真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三人刑事责任。与此同时,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主动认罪认罚,多次向检察官表达悔意,并表示愿意对被害人做出经济赔偿。
      考虑到案件双方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里乡亲,这一案件的发生对当地村民之间团结、友好的氛围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如何确保在案件办理公开公正的基础上,妥善化解这一纠纷,维护村民之间的和谐稳定,是办案过程中她考虑得最多的问题。
       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面对面解答案件相关法律疑问,应双方当事人申请,陈丽主动参与双方多次调解,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案例,就案件调解争议事项对案件双方家属进行细致的释法说理,并告诫双方家属,表达诉求必须以遵纪守法为前提,打架只有输家,更会犯法!最终,在当地村委会、侦查机关的共同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
       鉴于本案为农村民间纠纷引起,打架系临时发生,非预谋,三名犯罪嫌疑人无前科劣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且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有关规定,阳新县检察院拟决定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并根据公开听证会上集中讨论的结果,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彭小陛  柯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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