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边烟酒超市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情况,未办理烟草专卖销售许可证的文具店、小卖部等涉及未成年人经营场所违规销售香烟,部分商家未张贴显著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警示标识...
日前,潜江市检察院开展了未成年人禁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检察官在实地走访校园周边商户时发现上述违法情况。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潜江市检察院向潜江市烟草专卖局发送了检察建议,要求其对学校周边烟草销售情况进行整改。
市烟草专卖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建工作专班,积极履行职责。一方面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市学校周边违法违规售烟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查获向未成年人销售员电子烟案件1起,查获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卷烟案件8起,相关案件均已立案调查。
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发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及电子烟告知书》224份,与经营零售户签订《潜江市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承诺书》115份,张贴“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警示标识23份。
下一步,潜江市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按照湖北省检察院与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共同印发的《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未检+公益诉讼工作模式,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活动整治,筑牢未成年人安全墙,守护“无烟”明天。
(吴军霞 王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