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好种出好苗,好花结好桃”,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质量不仅事关粮食产量、粮食安全,也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
当前正值春耕时分,铁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积极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监督活动,深入辖区乡镇各农资商户,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开展专项检查。
“这些种子的进货源头是哪里?”“请出示进货凭证”,办案人员实地调查16家农资产品专营店,重点围绕经营资质、进货凭证、购销台账、产品标签与实际信息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经过调查,发现部分农资专营店存在非定点销售限制使用农药、销售过期农药、未建立种子、农药生产经营档案、未妥善处置农药废弃物等行为,还有部分无证商户、流动商贩销售种子、农药等违法行为。
据此,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区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职能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农资产品门店开展定期检查,主动延伸监管触角,加大对未登记的无证销售农资产品的门店和流动商贩打击力度,尤其是乡村无证销售农资产品的打击力度,不留监管死角。同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对农资产品门店加大宣传,规范农资产品经营。针对农药废弃物包装回收、优质农资产品选购等问题对农业生产者开展知识普及,加大乡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设置,推动粮食产业和乡村环境共同提升。
(彭小陛 税明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