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系统上就能看到社矫人员一个月以来的活动轨迹,有没有脱管一目了然。”近日,在罗田县一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前来开展检察监督的罗田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徐彦、人民监督员刘畅展示社区矫正安全监管系统。
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检察官、人民监督员展示社区矫正安全监管系统
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依法对社区矫正实施法律监督则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在检察监督过程中,检察官和人民监督员通过查阅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工作档案、请销假凭证等台账资料,查看矫正人员手机定位,抽查约谈部分社区矫正人员,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和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严防发生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或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近期,罗田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实地走访4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监督,助力社区矫正阳光司法,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王章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