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协作配合,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工作质效。
3月14日,由通山县检察院牵头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召开公检法“三长”刑事工作联席会议。
通山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畅,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剑军,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映雪出席会议,县公检法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李映雪检察长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并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化运行情况作了介绍。
未检检察官彭超对2019年度至2020年度县域内涉嫌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作行政处罚的摸排情况作了具体汇报,并详细的介绍了该院办理的三例典型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关于证据收集标准、侦查方向等方面遇到的疑难问题。
公检法三方相关人员围绕该类案件的犯罪构成要件、案件的性质、案件的证据标准、主观认定等疑点难点,结合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阐述了各自的见解和看法,并有针对性的对证据收集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随后,公检法三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进一步完善、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如何在刑事工作中加强公检法协调配合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交流。并针对在办案中存在的证据收集与转化、涉案财物处理移送、认罪认罚适用等问题以及进行了共同协商和讨论,提出相关解决方案,明确办案思路,为今后共同提高刑事办案质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负责人成家仟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办公室是公检双方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保障全县刑事诉讼进程顺利进行的一项有益探索。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重要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与配合,重点发挥沟通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等职能,共同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努力为通山县平安建设提供更高质量的执法司法保障。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旨在会商解决公检法在办案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合力,对办案质量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今后,公检法三方将继续构建良性互动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共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通山、法治通山建设。
(阚丽莎 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