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等问题发生,督促辖区内各司法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3月16日,黄梅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辖区内司法所进行实地检查,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在社区矫正检察活动中,第三检察部检察干警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档案材料、与个别社区矫正对象谈话等形式,查看目前在册的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材料,认真核对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是否齐全,通过检查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日常报到记录、每月教育学习以及社区服务情况、请销假管理等情况,对司法所是否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管理制度,是否存在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虚管等重点事项进行督查。
检察干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就进一步完善在矫未成年人的个性化矫正方案、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防脱管漏管虚管等问题的发生等方面交换了意见,就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高效开展达成共识。同时,黄梅县检察院针对本次检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排查问题和隐患。
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不仅增强了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和档案台账,同时也促进了该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在此次检查监督过程中,检察干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学习交流。
(刘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