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提供的线索,我们会迅速跟进核实,尽快解决问题……”3月4日,崇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工作人员接“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称崇阳县天城镇陆水河某河段上被随意弃置了上十条病死家猪,污染环境。
考虑到死猪尸体可能携带多种细菌,既易引发动物疫病,也污染陆水河水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于是,崇阳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办案人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于3月5日早晨来到举报现场,对沿河环境进行现场调查,调查发现:志愿者举报属实,该河段上确实存在被随意弃置的上十条死因不明的家猪,现场气味难闻,且这些死亡的家猪大部分已经高度腐烂。
办案人员随即通知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来到案件现场进行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指出各方对河道出现死猪污染河道现象负有监管职责,督促其尽快完成清理,并加强对辖区河段内随意丢弃死猪行为的监管力度。
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均表示完全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将迅速组织人员依法进行清理,并在后期严格按照磋商要求及时开展综合治理。
下午,相关职能部门即组织人员对河道内死猪进行打捞清理,并对打捞上的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同时将依法开展溯源,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当天所有的死猪均已处理到位。
3月8日,崇阳县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看着整洁干净的河道,志愿者表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利益,为检察速度点赞!
(洪瑞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