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常态化学习练兵活动,推进“两月一比”练兵计划,进一步激发干警工作活力。近日,荆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俊镠带领荆州各县市区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分管领导、专项办负责人及骨干成员到江陵县检察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拉练活动。
“现在储配基地堆场煤炭中转时间多长,装卸的模式和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马俊镠一行来到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先后深入储配基地堆场、翻车机房、码头等地,进行现场观摩。在翻车机房,马俊镠一行观看了翻车机卸煤全过程;在基地码头,不远处的大型机械设备正在进行煤炭铁水转运,马俊镠与企业工作人员亲切交谈,详细询问储配基地物流配送、应急储备、配煤加工、煤炭交易等情况。
这场拉练活动既有现场观摩交流,也有气氛热烈的现场座谈。
座谈会上,江陵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菁从“聚焦案管职能、聚焦主责主业、聚焦改革举措”三个方面,详细汇报了该院“一号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江陵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裕洲,专职检委朱文雅,第二检察部负责人罗家强,第三检察部主任符方忠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
荆州各县市区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专班表示,江陵县检察院在典型案例的培育和案件质量评查所做工作值得各个县市区院学习,并就如何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的牵头作用,如何更好地发掘涉营商典型案例,如何更好地用心用情为企业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荆州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俊镠强调,优化营商环境要从三个方面抓落实——
一要树立“小院也要有大作为”的目标。增强社会责任感,江陵县检察院要把握好本地项目发展优势和机遇,能动履职,为项目落地生根开花,为江陵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加强检企共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问需于企,尽心尽力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二要重视典型案例编写。时刻把上级的要求烂熟于心,与工作重点相结合,提高典型案例的写作水平。以典型案例为抓手,通过检委会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分析水平。
三要在打造特色上做文章。加大宣传力度,在煤炭储配基地、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的宣传和保护上做文章;立足江陵实际,将非法采砂与长江大保护相结合作专题研究,力争在办案中培育经典案例。
余菁表示,下一步江陵县检察院将把工作落脚到服务保障江陵经济发展上来,夯实自身基础,紧扣服务大局和上级考评要求两个重点;树立“事事想着营商环境、案案办成精品案件、处处努力求实创新”的意识,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检察机关“一号专项”增光添彩,为江陵全域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杨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