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办好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实现司法救助“零次跑”,做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鄂城区检察院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政策,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主动作为,上门服务,让检察机关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操心。
3月10日,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靖清带领第五检察部主任黄玉莲、检察官助理高灵到黄冈市浠水县巴河镇刘家咀村,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开展实地调查走访工作,为下一步是否开展救助及确定救助方式和金额提供依据。
考虑到路途较远,救助申请人来往交通不便,周靖清一行人员秉持“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他人”的理念,主动入户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情况,仔细询问申请人目前生活状况,安抚申请人及家属情绪,勉励他们冷静处理生活中的矛盾,鼓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依靠勤奋和劳动改变困难的现状,赡养好家里的老人,抚育好未成年的子女。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一行人又到申请人户籍地村委会实地调查,全面了解救助申请人一家的详细情况,同时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帮助申请人收集准备相关材料。结合走访调查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初步认定申请人当前生活困难,存在因案返贫风险,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给予其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也是联系困难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鄂城区检察院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准确掌握申请人家庭真实生活情况,为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提供可靠依据,在调查的同时宣传检察职能,让人民群众既能享受到便捷的法律服务,又能体会到司法的温情,充分展示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和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主责主业的检察控申工作形象。
(鄂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