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3月11日,红安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党组书记、院长黄建军就下一步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增强五力”的要求。
黄建军指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2年是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要紧密结合红安建设大别山红色中心城市的发展工作,找准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切入点,抓紧抓实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黄建军要求:一是要增强凝聚力,强化组织保障。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县委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求,强化组织保障。二是要增强战斗力,回应企业需求。在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党组成员要常态化深入园区、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工作专班、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三是要增强竞争力,提升办案质效。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弘扬“店小二”精神,加速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加强涉企案件办案节点流程管理,加快审判执行进度,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诉累,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帮助涉诉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四是要增强执行力,加强检查督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催办整改,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五是要增强影响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举措以及取得成效,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守法意识,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程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