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鄂州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会精神,对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利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汪玉彬主持会议。
会上,市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九个小专项牵头部门负责人、各区院检察长分别汇报了去年专项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汪玉彬指出了全市检察机关在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中存在的七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即:思想重视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够、对省院工作实施方案和八项机制的落实不够、办案规模不够、典型案例量少质差、分工不明协作不够、案卡填录及标注有疏漏,并就如何抓好专项工作明确提出四项工作要求和五项工作措施。他强调,今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强化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把专项工作当作检察机关的一号工程,同时也是政治要求政治任务来抓;二是进一步明晰工作责任,层层压实责任,拧紧责任落实链条;三是进一步善待每一件涉市场主体案件,不能当一般案件办理;四是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多办案多提炼多总结,用办案数据说话,用典型案例说话,用特色经验说话。
他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抓好五项工作的落实。
要制定工作提示,市院九个小专项牵头部门要分别制定各个条线的工作提示,解决好各个小专项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要制定关联部门任务清单,解决好牵头部门单打独斗、关联部门置身事外的问题,要将落实情况纳入关联部门的年终考核评优标准范围。
要制定工作台账,各个牵头部门要分别制定牵头台账、案件台账,并根据工作台账及时进行提示和督导。
要每月进行小结,各区院小专项牵头部门要每月将小结报市院对口业务部门,市院各部门要汇总全市各个小专项工作情况报送至省院对口部门,同时注意小结的质量。
要每月上报案例,做好典型案例的发掘、培育、报送工作。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利国认真听取汇报,就如何深入推进专项工作固强补弱、提质增效,他要求:
要提高思想站位,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既是贯彻省委、市委和省院党组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全市检察机关必须回答好的政治课题,更是对检察机关讲政治的重大考验。要着力解决“专项不专”、发展不平衡、工作合力不够等问题,多向发力补短板、久久为功抓落实。
要实化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打好专项工作“翻身仗”。要坚持拉高标杆,以“求极致”标准把专项工作做好。要强化系统思维,要跳出“专项”看“专项”,以专项带动全局,以局部带动整体,以此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保持办案规模,没有一定数量的办案规模不能体现工作成效,鄂州有12万市场主体,我们要走出案件量少等于涉市场主体案件少的误区,切实把专项工作做实做强。要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大办案力度,完善配套制度,积极探索“鄂州经验”。要打造精品典型案例,自觉、主动做好精品案件、精品案例培育的示范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倾力把各项工作做到极致。要注重经验总结及宣传,策划推出一些有分量的新闻报道,让人民群众尤其是企业家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
要强化责任督导,打造全过程落实链条。责任要明确。两级院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好专项活动“指挥部”作用,两级院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要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一号工程”,各牵头部门要强化对本业务条线开展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案件管理部门要做好统筹安排。八项机制运行要顺畅,在办案中要养成落实工作机制的习惯,进一步明确、细化每一项工作机制的落实要求和标准。调度督导要严格,要避免抓而不实、劳而无功的现象,注意加强督促指导,市院各部门要结合一月一次对基层院督导,及时掌握基层院条线专项活动进展情况,针对不同情形,开展分类指导。考核导向要明确,要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检察官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倒逼大家全力以赴抓落实、比学赶超争先进。两级院都要对照省院要求逐项抓落实,主动找位、积极争位,以奋发有为、攻坚克难的精神切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成效,为鄂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区院检察长、专项工作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