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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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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检察:检察建议促使1400余万元矿山复垦保证金存缴到位
2022-03-11 20:12:2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针对赤壁有的矿山企业拒不修复被毁矿山地质环境的行为,湖北赤壁市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促使违规矿山企业存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1400余万元。
  去年以来,赤壁市检察院在办理相关行政机关对矿山企业不及时履行矿山修复义务怠于履职公益诉讼一案时发现,赤壁市多家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没有按规定及时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缴入银行专户,于是展开调查,发现有7家矿山企业、共计1625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未按规定及时缴入银行专户,约占全市矿山企业应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总数的50%,严重影响了被损矿山的生态修复进程和资金保障。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赤壁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督促采矿人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时、全额存入银行专户;对拒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的采矿权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对辖区矿山企业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确保矿山生态修复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落实。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至今年8月初,督促相关矿山企业存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1400.16万元。目前,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仍没有存缴到位的其余涉案矿山企业,相关行政机关将进一步采取相关有效行政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谢红光 卢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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