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不配合民警执法,还使用威胁、辱骂、撕咬、拳打脚踢等方式致民警受伤。近日,蕲春县检察院依法批捕4名暴力袭警人员。
在占某等人袭警案中,3名犯罪嫌疑人系父子关系。在民警到其家中出示警官证依法传唤时拒不配合,且以开手机视频直播的方式威胁、阻碍民警执法,过程中占某等人不断辱骂、撕扯民警,并使用烟灰缸暴力袭击民警,最终造成2名民警受伤。
另一起李某袭警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在蕲春县某酒店开房住宿时,因无法提供有效证件被酒店工作人员拒绝,心生不满的李某兵便借酒劲辱骂、殴打酒店保安和前台工作人员。接警后民警快速赶到现场处置。在酒店大厅内,面对已经表明身份的民警,李某不分青红皂白挥拳击打民警头部,在被民警制服过程中,其仍然不依不饶,继续辱骂、威胁、撕咬、拳打、脚踢民警,造成多名民警、辅警不同程度受伤。
连续发生的两起暴力袭警案,在全县范围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案件发生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官迅速介入,一方面主动向侦查人员了解执法民警受伤情况,另一方面密切关注案件侦查取证情况,引导快速固定完善“暴力袭击”的关键证据,并协助配合公安机关短时间内移送审查逮捕。该院第一检察部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案件审查逮捕工作,仔细审阅案卷、反复推敲证据后,认为上述两起案件的4名犯罪嫌疑人对正在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暴力袭击,涉嫌袭警罪,故依法对涉案全部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起生效,袭警罪系颇受关注的新增罪名之一。这是我国首次针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意味着袭警行为将面临更高的违法犯罪成本。暴力袭警不仅危害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更严重冲击国家法律底线、破坏国家正常管理秩序。对此类案件,检察机关将依法从重从严予以打击,依法维护公安执法权威,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人民群众应更加理解、支持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促进形成“尊法守法、敬重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宋承喜 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