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的“健全完善案例指导制度”、“重视发挥案例的指导作用”等讲话精神,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规定,近日,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三批、第三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切实提升检察监督能力。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毛传杰主持,全体检委会委员参加。
检委会委员学习指导性案例后,分别结合本部门工作展开充分地探讨,梳理工作中遇到的相关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问题,提炼优秀经验做法,反思工作中的不足,探讨实践中老大难问题的解决办法。委员纷纷表示,此次学习切实提升了实际运用法律的方法和技能,对于综合运用立案监督、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也有新的启发,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充分学习指导性案例中的精髓,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并培育出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结合学习和讨论情况,党组书记、检察长毛传杰指出——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习。院领导发挥领学促学的表率作用,既做好集中研学,又组织好分管部门干警的个人自学,将指导案例在弄懂弄通的基础上将指导案例用起来,确保司法办案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二是加强案例培育意识。强化案例意识,结合学习指导性案例,在集体办案实践中注重总结思考,善于发现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案例,积极报送参选指导性案例,不断提高检察工作质效。
三是强化检察监督能力。社区矫正检察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以学习此次案例学习为契机,持续加大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工作力度,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日趋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
四是联合做好民事支持起诉。尽快联合人社局、民政局、乡村振兴扶贫点等多机构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维权渠道,通过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胡怀文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