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招录方面,有没有设置性别限制?”“用人单位是否实现了男女同工同酬?”“用人单位有没有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而降低女职工工资或辞退女职工的情况?”……在某企业职工会议室,气氛热烈、暖意融融,石首市检察院和石首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与女职工代表深入交流,认真倾听意见和建议。
近日,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石首市检察院妇委会和公益诉讼部门,主动与石首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组建宣讲小组,联合开展“情系女职工,送法进企业”活动。
宣讲小组聚焦女职工社会保险、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问题,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内容,结合案例,在石首市高新技术园区为企业女职工代表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宣讲活动现场,设置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展板,发放妇女权益保障宣传手册100余份。
女职工代表表示:“法治课的内容详实,通俗易懂,让我们深入了解在劳动生产和社会保障中应当享有的权益,为我们依法维权提供了法律帮助。”
宣讲活动后,宣讲小组对女职工较多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企业进行了现场走访。重点了解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的支付、岗位的设置、女职工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的制定、哺乳室的建设等情况。
“同志,麻烦帮我看一下这个合同……”
“同志,我即将休产假了,我在产假期间的待遇怎么算……”
宣讲小组成员耐心地就女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和解答,鼓励女职工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据悉,此次活动,是延伸检察职能、加强与企业交流合作的有益探索。今后,石首市检察院将坚持能动检察,主动履职,建立妇女权益保护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检察工作贴近群众,服务大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法治社会供给更多优质检察产品、护航石首经济平稳发展。
(胡怀文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