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安县人民法院上新集人民法庭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宣判。不同于以往的纯文字判决,原被告双方拿到的是一份“表格式”判决书。
原告宋某曾于2019年出借50000余元供被告陈某资金周转,不料出借后,陈某仅偿还10000余元,余款34000元出具借条后以各种理由推诿未予偿还。庭审时,陈某对借款事实没有任何争议,只是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偿还给原告。
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若采用常规纯文字判决书裁判本案,不仅会造成判决书篇幅冗长影响裁判效率,而且不方便当事人对判决的阅读和理解,承办法官遂于开庭审理后制作并送达了这份“表格式”判决书。
整份判决书呈表格形式,案号、原告、被告、案由、适用程序、原告诉请、被告答辩、裁判结果等条目依序分布在相应的表格里,既条理清晰又未遗漏判决书的基本要素,并且判决内容精练、重点突出。“一目了然、一看就懂、很接地气”,拿到这份“表格式”判决书后,原告宋某连声赞好。
“我曾在立案庭工作,对分调裁审改革接触较多,也时刻关注其它法院的先进做法。被派到上新集法庭后,我尝试了这次‘表格式’判决,反响还不错。‘表格式’判决书不仅简明易懂,而且可即时生成,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中予以适用,可实现判决书当庭制作、当庭送达,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做到简案快审,减轻群众诉累。”承办法官尹红辉介绍道。
“表格式”判决书是红安法院在深化分调裁审改革中的一次积极尝试。下一步,该院将扩大其适用范围,真正实现“简案快审”,助力审判质效提升。
(尹红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