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生活污水管道一堵,污水处理站没水进,我的心里也堵得慌,现在生活污水管道疏通了,污水处理站运转也顺畅了,说实话心里舒畅了...”2022年3月9日,鄂州市梁子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邀请人民监督员,协同行政机关代表现场查看整改效果,附近村民围过来,对整改效果给予了高度称赞。
图为:人民监督员现场查看生活污水管道和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
整改前照片
整改后照片
整改前
整改后
今年年初,鄂州市梁子湖区检察院接到区级领导“八个一”基层联系点信访件,信访件里有群众反映某村生活污水管道可能堵塞、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不当,致使生活污水溢出的问题。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发现部分生活污水因管道堵塞不能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四周杂草丛生,长期未维护。因地势高、修路时未留井盖口清理难、丢入生活垃圾等原因导致生活污水管道堵塞、污水溢出地表,雨水季节时生活污水和雨水横流,长期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
“大家眼里可能觉得农村生活污水溢出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是2月18日立行政公益诉讼案,2月24日与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诉前磋商,3月2日就已整改完毕,整改仅用七天。”承办检察官介绍。为确保整改落到实处,现场听取人民监督员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
“我们在路上适当位置留出一个井盖,方便定期清理、疏通;现在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我们维护好四周环境,规范管理,确保生活污水进入且出水达标”。在污水处理设施现场,大家听取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场查看污水处理流程及设备运行情况。
“运用磋商程序解决问题,行政机关整改高效,既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又为群众办了实事,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人民监督员熊佳虔评价道。
人民监督员程璐希望:“检察官要切实担负起公共利益代表的重任,强化公益诉讼能动履职,助推乡村振兴;要协同职能部门、引导社会公众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让绿水青山变成幸福‘靠山’”。
检察官呼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生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每一个人都不能独善其身,我们要做生态环境保护者、建设者,共筑生态文明之基。
(夏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