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法官,疫情期间利用网上调解我们的纠纷,既节省了我们的时间又免去了我们来回奔波!”一位当事人孙某如是说。
原告某石材公司负责人赵某为追讨两笔金额为26万余元和12万元的货款,向法院起诉了武汉的孙某和岳某。由于武汉疫情形势严峻,被告孙某、岳某都无法到庭参与庭审。
为了最大限度保障石材企业的合法权益,尽早尽快处理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后,承办法官白果法庭庭长郑劲松决定采用“云上庭审”模式审理这两起案件。
3月3日早上9点,视频接通后,原告某石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高兴地说“今天在家就能参加庭审,真是太方便了,原本以为会因为疫情无法开庭呢。”庭审开始后,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被告孙某和岳某均对拖欠货款的事实没有异议,表示有还款意愿,只是现在因疫情影响生意不好,货款数额较大,希望与原告达成调解分期付款。原告赵某最终同意给被告孙某和岳某一定时间,经过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书记员通过“云上法庭”系统向双方当事人即时推送了调解笔录,双方核对无误后在手机上签字确认,调解完满结束。双方当事人的合作关系得以继续,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原告某石材公司负责人赵某对承办法官郑劲松表达了由衷的感激之情。被告孙某和岳某也对法官帮忙做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近年来,麻城市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时期,该院通过“云上庭审”为当事人提供“零接触”的诉讼服务,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依法高效便捷处理各类市场主体民商事纠纷,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汪建民 鲍秋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