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加强女性社矫对象的教育帮扶与管理,帮助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在第112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3月2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女性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教育帮扶活动。
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志明,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华丽出席活动,检察干警、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以及30余名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共同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开始,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晓辉从检察机关的职能、社区矫正的概念、社区矫正对象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矫正期间的注意事项出发,详细解读《社区矫正法》以及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实行法律监督的有关要求。并要求她们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勤奋创业,勤俭持家,关爱家庭,奉献回报社会,做一名“自强、自信、自尊、自爱”的新时代女性。同时,提前祝愿全体女性社区矫正对象 “三八”妇女节快乐!
活动中,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彭超围绕自身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点,结合2022年1月1日正式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学家庭教育 做智慧家长》为题,就如何凝聚起广大妇女和家庭的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结合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家庭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常见问题,针对不同家庭的教养模式,总结其利弊。
并通过分享中国首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莫言对母亲的回忆细节,向在场人员讲解女性在家庭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感受家庭教育对孩子巨大的影响,并与社区矫正对象们探讨如何教育自己的子女,帮助大家认清亲子关系在相处中存在的问题和掌握有效的应对方式。社矫对象纷纷表示,本次课堂实用性很强、受益匪浅,对女性如何扮演好家长角色,促进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有很实用的指导。
最后,彭超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真实案例以案说法,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期间相关法律要求,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珍惜改造的宝贵机会,做到对自己、家庭和社会负责,争取早日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教育讲座后,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社矫对象前往泰和园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公益祭扫活动,认真清扫拾捡烈士陵园内的杂物垃圾,表现出较高的劳动热情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社矫对象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开展此次女性社矫对象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帮扶活动,是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具体体现,增强了矫正对象法治意识和劳动观念,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提高我县女性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治帮扶的质量和效果起到积极作用。
(阚丽莎 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