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孝昌法院充分发挥审判的服务功能,转变审判作风,改进服务方式,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大力优化营商发展环境,为孝昌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建设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深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被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列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被授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突出单位。
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确立法治环境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将谦抑审慎的刑事审判理念、利益衡平的民商事审判理念、合法诚信的行政审判理念、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贯彻到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努力实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三重价值和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入脑入心,共同维护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随着改革的整体推进,市场主体数量、构成以及关系的错综复杂程度不断刷新,案多人少的矛盾在我院尤为显著。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只有用改革来破解,唯有从源头进行诉源治理,才能减少纠纷。在引导纠纷化解后,要实现多方合作,多元化解,力求双赢、多赢。我院将不断探索,努力作为,主动融入县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大治理格局中。
着力提升保障效果。一方面,妥善审理好涉县域经济的各类案件,认真总结纠纷调处经验,研究制定更细致、操作性更强的措施,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更强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另一方面,及时研究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发展下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经济结构调整中引发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问题,结合审判实际,积极开展前瞻性调研,保障经济持续有效发展。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依法公正、公平高效地处理好每一起涉企业案件的同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运用法律手段来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同时不断开辟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途径,积极拓宽服务领域,有针对性地在制度和工作方式方法上改革创新,完善配套相关保障的措施,让民营企业真正从司法保障中受益,使法院工作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上发挥更大作用,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
目前,该院对全县42家重点引进企业实行“一企业一法官”对口联系制度,建立企业、法院二者之间“友好、融通”关系。企业发展到哪一步,“量身定制”的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儿。今后,孝昌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探索为企业服务新模式,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特色服务,降低其发展的法律风险,为企业“茁壮成长”营造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
(汪新元 汤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