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某某,我们是沙市区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今天就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听取意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此次听取意见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对此你是否清楚?”
“我清楚了。”
2月25日,沙市区检察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是该院首次实施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
同步录音录像开启后,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其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法律规定,阐明了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及法律后果,并就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法庭审理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值班律师也充分发表了意见,犯罪嫌疑人对量刑协商后的处理意见表示认同,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据悉,此次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是沙市区检察院在办案中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具体表现,旨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该院已责任落实到检察官,负责认罪认罚案件的具结。同时,根据不同羁押场景设置办案区,配备专业仪器,及时对生成的电子数据进行转录,并建立数据流转台账,保证有据可查。
(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