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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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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法院:金融纠纷“和事佬”,庭前调解出实效
2022-02-28 11:04:5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监利法院新沟法庭通过庭前调解方式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努力维护各方利益的同时,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矛盾纠纷。
  2016年10月,陈某、李某夫妻二人以经营周转为由向某银行借款35.9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还本,并签订最高额为4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被告房产作为抵押。2019年9月银行按约定发放了贷款,贷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将陈某和李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偿还欠款本息及缴纳5.1万余元罚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审查发现,该案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妥善化解纠纷、提高办案效率,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助理第一时间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文书副本等材料,但对方迟迟未签收。承办法官决定前往被告家中送达文书,并开展庭前调解工作。
  通过走访,承办法官了解到,此前被告李某因交通事故意外离世,陈某生意经营不善,家庭经济条件困难,难以在短期内还清欠款,且被告唯一的住房已抵押担保。因陈某态度诚恳,承诺愿意分期偿还,承办法官积极与银行沟通,希望其在考虑到被告积极的还款态度和有限的还款能力基础上,尽量在工作权限范围内免除罚息、放宽还款期限。
  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银行免除罚息,陈某当庭还款8万元,剩余欠款偿还将按双方协议分期履行。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保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也缓解了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时的经济负担,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近年来,监利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灵活高效化解金融借贷纠纷,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积极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吴学星 申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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