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好、实现好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更好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近日,石首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主动作为、对症下药,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11月,原告某照明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照明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公司为被告公司提供灯具,并对部分灯具进行安装,被告公司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一年内支付全部费用共计70余万元。灯具安装完成后,被告公司却未按要求履行合同,拖欠货款47万余元迟迟未付。2021年12月,原告公司到法院起诉被告公司要求支付剩余货款及相关利息,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冻结被告公司名下财产47万余元。
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承办法官骆启新翻阅案卷发现案件标的不大,法律关系不复杂。面对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和被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如何处理才能化解纠纷实现双赢?承办法官扎实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要求,主动联系双方公司了解纠纷发生具体原因,充分考察被告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企业风险等,发现该公司信用良好,涉诉纠纷少。考虑到彼时临近年关,被告公司账户一旦被冻结,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也难以发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将会受影响。同时被告公司称暂未支付剩余货款是因还未与施工相关第三方公司完成对账,法官遂与双方沟通,暂缓冻结被告公司账户,方便其年底正常往来款及工资发放。
春节假期后,原告公司再次向法院申请冻结被告公司账户,经过法官释法析理,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以个人银行存款47万元作为担保代替公司财产进行冻结查封。之后,法官还多次与原、被告公司沟通,面对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被告公司同意先向原告支付剩余欠款,再与第三方公司进行对账,原告公司在收到货款后申请撤诉,案件至此圆满完结。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需久久为功、常抓不懈。2022年,石首法院将认真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及十项重点工作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努力提升涉企案件审执质效和服务效能,为石首“聚焦双优化 冲刺三百亿”,全力推进“三城三化三翻番”,全面建设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