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梁子湖区检察院青年干警齐聚一堂,围绕一起财产刑执行案展开热烈讨论,此次活动邀请湖北民福律师事务所的夏学农律师参与点评。
研讨活动围绕案件被告人有关财产是否能作为财产刑标的,如何划分房产归属等问题,辩论“双方”展开细致的论述。由于日常接触此类案件较少,经过此次的研讨活动使与会人员对于民事法律相关知识有了新的认识,进一步激发了大家的学习热情。
“案例研究是法律人的“硬通货”,是法学训练的根本基石,案例研讨的思维碰撞给司法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拓宽了干警的知识视野。”夏学农律师在点评时说道。
在听完大家的精彩研讨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缪玉蓉表示,此次活动引发了大家的深入思考和讨论,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在组织形式、案例涉及的知识点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拓展,希望各部门将案例研讨活动作为学习培训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形式,切实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能。
(潘梦羽 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