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专业化办案水平,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机关春季政治轮训工作安排,2月15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莹以《认罪认罚从宽视野下的检察官自由裁量权探究》为题,为在座检察干警上了一堂内容丰富、生动详实的“专业课”。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戴俊华主持培训会。
徐莹副检察长从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理念出发,通过梳理法律文本、借鉴司法实践,进一步分析探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检察官自由裁量权。授课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检察官自由裁量权、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裁量权的实践问题、认罪认罚背景下检察裁量权的改革发展趋势和完善建议 ”三个方面详细展开。
“法律文本作为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来源,刑诉法修改后,检察裁量权得到丰富和扩充,部分固有的裁量权,于认罪认罚从宽背景下,也被赋予新的涵义……”徐莹副检察长在第一部分授课中通过梳理、解释法律文本,引导干警们深入思考“何为检察官自由裁量权”以及“现行法律文本中的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等问题。
第二部分授课主要结合具体案例,借鉴司法实践,分析探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在运行中存在的现实性问题。
第三部分授课则基于此前对相关概念、现状的分析,回归当前我国的司法背景,从诉讼原理出发进行分析,梳理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我国检察官自由裁量权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并结合相关数据和案例逐一分析和阐释。
徐莹是长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现挂职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在授课中,她将深厚的法学理论和检察实务深度融合,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实际,详细解读和论述了认罪认罚从宽视野下的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诸多问题,内容丰富,逻辑严谨,分析透彻,针对性强,为干警们深刻理解和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了理论助力。
(杨颜吉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