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首例!黄梅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拒执罪”案
2022-02-21 21:46:0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2月18日下午,黄梅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拒执罪”案,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这是黄梅法院作出判决的首例“拒执罪”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2月24日,黄梅法院分别对邢某、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由被告人章某偿还邢某欠款共计30万元及利息。2019年9月25日,因章某拒不申报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内的财产状况,被黄梅法院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期限届满后,章某仅向邢某偿还了部分债务。
  经黄梅县公安局调查发现,章某在黄梅法院对邢某、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民事判决及对章某司法拘留后,仍委托他人帮其代收其位于黄梅县大胜工业园区某公司的场地租金;2019至2021年期间,章某共计收到各处场地租金20余万元,均未予偿还前述依法确定的债务。
  另查明,被告人章某于2021年12月15日、2022年1月11日共向黄梅法院账户缴纳3万元,用于偿还邢某欠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某妨害司法秩序,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且在接到法院下达的财产报告令后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经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仍不思悔改,采取隐藏、转移财产方式对抗法院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章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且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在审查起诉阶段及本案审理阶段履行了部分执行义务,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但至本案一审判决宣告前,被告人章某既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亦未与申请人邢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悔罪态度不诚恳,不宜宣告缓刑。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审判过程中,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参加现场旁听。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完善沟通联络机制,规范拒执案件移送程序,充分运用刑事手段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坚决破除影响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吴英)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