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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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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法院:工程完工未结账? 调解结案促共赢
2022-02-20 17:40:1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感谢法官帮我结清了工程款,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温暖。”2月17日,麻城市法院黄金桥法庭法官董涛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后,当事人张某拉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2021年3月柳某将垃圾集水池及车间基建工程施工工程以26万元的价格包给张某做。张某依据柳某提供施工图纸及要求施工,3个月后全部施工完毕,完工的集水池及车间投入使用,张某共收到柳某的工程款5.8万元。后张某多次催讨剩余工程款未果,遂诉至法院。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董涛仔细研究案情,并多次找原、被告双方了解情况。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原是合作伙伴关系,调解结案不仅能保障双方利益,也有利于双方之间的长远合作。因此,承办法官董涛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中,在原、被告均提出未进行工程结算,被告柳某提出对工程款的异议时,承办法官董涛及时与双方沟通交流,耐心劝导和细致的讲解法律法条。承办法官在多次调解并深入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发现,双方仅对个别项目的工程量及工程单价存在争议,于是告知双方没有结算不能明确工程量的情况下,可能需要鉴定,同时向双方释明鉴定所需时间、费用及结果都是不确定的,从节约双方诉讼成本的角度出发,承办法官董涛建议诉讼双方冷静思考,避免出现费时费力的情况,能在调解中达成一致意见对双方是最好的。经过法官董涛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当庭支付了案款,被告柳某公司的账户也解冻了,双方握手言和。
  (汪建民 熊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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