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浠水县检察院再度被黄冈市检察院表彰为“2021年度检察工作考评优胜单位”。这是该院自2017年以来,连续第5年获得此项殊荣。
过去一年,浠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狠抓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在全市年度检察工作考评中,有13个单项工作被评为“优秀”。其中,5个单项工作位列全市第一,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工作项目总数和核心业务“优秀”等次个数均处于全市前列。
新的一年,该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统一思想行动,以“五个一流”建设为载体,以奋力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全面狠抓“四大检察”,持续推进“四大建设”,不断提升“四大能力”,为全面建设“五个新浠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姚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