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确实是我的错误,不应该扰乱法院秩序,今后我保证不会再出现这种行为了。”近日,在监利法院法官的批评教育下,一位耄耋老人对自己扰乱立案窗口秩序的行为表示了歉意。
2022年1月21日,陈某以某镇政府胁迫其签订《房屋受损补偿协议》为由,向监利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确认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无效,并要求镇政府赔偿其房屋损坏和其他损失。监利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对陈某提供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耐心告知其起诉书不符合法定要求,并需要完善补正相关材料。但陈某坚持要求立案,不听工作人员解释和劝阻,并在诉讼服务大厅作出大声辱骂立案法官、拍打立案服务台、掀倒诉讼服务引导牌等过激行为,影响其他当事人正常立案,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诉讼服务秩序。
立案庭庭长赵斌成将陈某引导至接访室,耐心安抚其情绪。陈某情绪逐渐稳定下来,称自己已有89岁高龄,因自家房屋受损后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心中积压了很多怨气,在被告知需要补正材料后,心中认定法院是在推诿,一气之下作出了不理智的行为。
赵斌成耐心听取了陈某的诉求,详细了解其家庭状况和案件具体情况,释明有关法律问题,告知其将材料补充完善后,法院会依法办理案件。同时,赵斌成对陈某扰乱诉讼服务秩序的行为予以了严肃批评教育。陈某表示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接受法官的批评教育,同时感谢法官的提醒,今后自己定会遵守法院工作秩序。
法官提醒:
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人民法院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当事人到法院办理诉讼业务时,必须遵循相关制度规定。任何扰乱法院立案秩序,妨碍民事诉讼活动,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群众应当自觉遵守诉讼规定,听从工作人员指引,依法理性行使自己的权利,切勿超越法律的界限。
(吴学星 马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