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大雪纷飞、风冷天寒,但收到司法救助金的肖某一家心里却是暖乎的。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你们对我的事情这么用心,这笔救助金可以让我们过个好年了。”痛失丈夫的肖某紧紧拉着办案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
肖某没想到,几年前的一起车祸导致她家破人亡,几乎击碎了她对生活的希望,而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主动作为找到了她,给她困难的家庭带来了希望,也让她在这个寒冬,收获了一份特殊的新年祝福。
2016年1月,荆门市沙洋县人张某与何某共同乘坐刘某驾驶的货车行至219省道潜江路段时,由于管某驾驶货车违章超越同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导致三车相撞,事故造成张某死亡,何某等三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肇事者管某未归案,于2021年3月被抓获。2021年5月24日该案移送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7月22日管某被潜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控申部门检察官在发现这一线索后,第一时间主动作为,与该案的承办法官联系沟通后明确了管某无赔偿能力,遂联系被害者家属,告知他们可向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在收悉张某妻子肖某及何某、刘某的救助申请后,立即到沙洋县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走访调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了解,申请人肖某系一般贫困户,常年体弱多病,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其丈夫,家中还有81岁母亲要照顾;何某受伤后一直不能参加工作,其妻子在家照顾两个孙子及八旬年老多病的父亲,两人无固定经济来源;刘某为低保户,事故后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其父母均已73岁高龄需要赡养,其子尚大学在读,其妻收入微薄。一起车祸,三车相撞,一死三伤的背后,是三个家庭的支离破碎,承办检察官的心,也随之变得沉重...
“特事特办,哪怕受害人不是潜江人,但事故发生在潜江,案件在潜江审理,法律的温度不应该受地域的限制,本案受害者及家属都没能通过诉讼和执行获得任何赔偿,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控申部门承办检察官说。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各听证员围绕三名申请人的家庭困难程度、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救助金额是否恰当,从法、理、情的角度进行了认真讨论评议,最终一致认为三名申请人的情况符合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救助意见。
目前,三起司法救助案均已办理完结,三位申请人将分别获得2.3万元、2.1万元和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冬已至,春可期,岁寒有暖阳,相信这笔救助金将重新点亮他们对生活的希望。
这是潜江市人民检察院首次跨地域为一起案件中的多个受害人及家属办理司法救助。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2021年,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了16起司法救助案件,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34.2万元。
(陈桂芳 王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