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农历腊月二十五,建始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朝南正在办理手头案件时,接到了当事人袁某某的电话,“陈检,他们已经按照约定,给付了拖欠我们的工资, 我们可以过个舒心年了。”
1月10日,袁某某等17位农民工因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无赖之下,向建始县检察院求助。
在听取袁某某等人的诉求后,建始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对该案进行了快速受理和调查,了解到,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本县某中学宿舍楼工程中,采用减少工程验收项目、少计漏计工程量、不受理工资报单等手段,故意拖欠泥瓦工班组工资共计24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联系到该建设公司负责人聂某某等人,耐心讲解检察机关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职能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并与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劳动监察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让聂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及时支付所欠的农民工工资。
近日,该公司项目部积极筹措资金,按照约定的51%支付比例,向17名务工人员兑现了工资10万余元,化解了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矛盾纠纷,让他们能安度春节。
下一步,该院将对产生争议的工程量跟进监督,启动调查核实程序,支持农民工起诉,确保农民工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我相信在检察院的监督下,剩下的工资也能及时给付到位。” 袁某某等人说道。
农民工能否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建始县检察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社会稳定大局,加强与其他部门合作,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依法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让农民工不再烦“薪”。
(郑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