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安全无小事,时值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贯彻落实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的要求,梁子湖区检察院迅速对辖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情况进行集中专项检查,确保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切实保障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专项监督活动中,梁子湖区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司法警察大队通过随机走访、实地勘查等方式,针对全区各乡镇烟花爆竹零售市场经营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摸排,发现各乡镇部分零售商家普遍存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情况下售卖烟花爆竹、存放环境混杂、无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标识等违法情形。调查中还发现,部分商家销售的烟花爆竹未在有效期内,配备的消防器材已经失效等问题。检察官现场向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求经营户整改并及时消除隐患,切实提高烟花爆竹经营者的安全防范意识。
听证会现场
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应听证、尽听证”,梁子湖区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要求,对“整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群众代表担任听证员,区应急管理局、乡镇政府代表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梁子湖区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建华确认参会人员到会情况及身份信息,并宣读听证会会场纪律及参加人员在听证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承办检察官通过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对案件认定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情况进行了充分说明,与会代表先后发表了意见,听证员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并经闭门独立评议,形成一致意见:同意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处理决定。
人民监督员邓颖慧表示:“正值烟花销售旺季,区检察院应持续跟踪,促进多个监管部门形成执法合力;建议从源头上开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有效治理当前市场乱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群众代表陈学军表示:“建议区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多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行业加强监管力度,并将该项工作任务延伸到镇、村各级,充分发挥好网格管理的作用。”
律师代表陈前顺表示:“检察建议能够起到‘紧箍咒’的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相关执法部门应做到防微杜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利益和社会公众安全。”
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感谢区检察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促进我们依法主动履职。今天我们局指派5名执法队员来参加听证会,这既是一场听证会,也是一场工作交流会。在行政许可上,我们严格把关,当前无证经营、非法销售过期烟花等违法情况主要存在于农村地区,隐蔽性强、查处难度较大,这方面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疏漏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加强畅通协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制发检察建议
听证会结束后,我院向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有关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加强日常监管,切实保障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的安全。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跟踪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一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的重要指示,时刻紧绷安全之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守好安全生产的底线,为保障重要节日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张霖)